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是否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来源:税台网 人气:1259发布日期: 2011-10-2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规定:一、经国、地税局协商,可由国税局为地税局代征有关税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现行规定需由主管国税局为其代开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的,主管国税局应当在代开发票并征收增值税(除销售免税货物外)的同时,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经协商,不实行代征方式的,则国、地税要加强信息沟通。国税局应定期将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情况,包括国税为其代开发票情况通报给地税局,地税局用于加强对有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1年10月22日)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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