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后,我家小孩4岁,但暂时没上公立幼儿园,专项附加扣除能否扣除?
一、回答
可以扣除,由父母一方选择按1000元/月扣除,或者父母双方各按500元/月扣除
二、分析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三岁,无论是否入幼儿园学习,无论是公立私立幼儿园都可以。
三、建议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四、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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