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由于污染物泄露,污染了周围的农田,税务机关要求我们缴纳耕地占用税,请问,税务机关的做法是否合理?我们是否为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

来源:税台网 人气:901发布日期: 2018-06-21 作者:张亮

一、结论

合理,这种情况下,你们单位属于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比照临时占用耕地处理。


二、分析

由于你们企业污染物泄露导致附近农用地无法耕种农作物,这和占用农用地建房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无法进行农作物耕种的。如果是污染农用地情况能在2年内消除的,可以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2年内未消除的,不再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所以,我们要治理污染,要在2年内治理完毕,否则,相应的耕地占用税是不予退还的。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

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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