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抵扣免税农副产品增值税进项?

来源:税台网 人气:1772发布日期: 2019-02-0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2-0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的规定:“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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