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优惠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5-14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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