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已认证农产品专票但未计算加计扣除的可以后面一个月加计扣除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1439发布日期: 2019-05-16 作者: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5-16

已经认证的发票直接会反映在当期纳税申报表附表二中,属于认证当期的进项了。如果没有认证或者选择确认等到四月再选择确认那可以属于四月的进项加急抵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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