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后,主管税务机关是否还要征收车船税?(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503发布日期: 2019-02-1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代扣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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