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451发布日期: 2020-08-17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