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能直接在税务部门参保缴纳社保费吗?(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913发布日期: 2021-12-2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答:不能。目前安徽省采用“人社、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社保费征收模式。首次办理参保登记或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先前往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核定应缴费额,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已办理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后,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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