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然人的住房出租给两个租户,房东与两个租户一起签订了一个三方合同,总租金为4000元,每个租户租金为2000元,此合同由三方各持一份,那么这两个租户缴纳印花税时,应当各自按照2000元为计税依据缴纳,还是以4000元为计税依据缴纳?(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575发布日期: 2022-03-01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因此,上述所问情形,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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