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混凝土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我们与客户签订合同中约定送货上门,价款中包含运费。货物与运费能否采用一票制按照3%缴税?
一、结论
不可以采用一票制按照3%缴纳增值税。
二、分析
销售货物同时运输货物行为,属于混合销售。生产企业除了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规定的建筑业服务的混合销售需要按照兼营规定纳税外,销售货物同时提供服务的,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是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的16%,而不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的3%。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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