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券商中国
发布时间:2018-09-06
最新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了多个重磅信息。今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最几天民生热议话题,都有了明确定调。
包括个税配套、创投基金税负、新三板交易差价税收、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等,今晚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都有表态,“为广大群众减负、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关键表态表明了国家层面的态度,回应了群众和企业关切。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了:
1、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2、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
3、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4、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5、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加快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保制度。
6、出台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
7、升级“双创”平台。更好发挥市场力量,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电子商务有机结合、互促共进。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使更多优质资源惠及群众。
8、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支持有潜力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
9、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和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
10、创新信用监管,监督共享经济平台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守安全质量底线。
关注点一:减轻群众税收负担
新个税法最近正式获得通过,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同时还有多项税收改革。
会议指出,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解读:随着社保2019年1月1日起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一些没按照员工实际工资缴纳五险的企业会增加用工成本,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而在现实情况中,一些企业不会按照你的月平均工资来缴纳社保,而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或者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
这就会导致以前没有按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的人来说,随着缴费基数的提高,缴纳的社保费会变多,拿到手的工资自然会变少一些。有专家指出,虽然到手工资会变少,但也不能说是吃亏的。因为不能只看眼前,不看长远,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社保待遇自然会水涨船高,长远来看是划算的,这将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权益。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而那些一直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人来说,在税前工资没变的情况下,此次个税改革,降税后,到手工资其实是增加的。
关注点二:降低社保费率,不增企业负担
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解读:这里面有多个关键点,一是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回应了此前养老金余额不足的传闻;二是明确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现有的政策不变,也就是至少在明年1月份之前,现行的征收不变;三是总体定调是不增加企业负担,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即在解决长期存在费基不实问题的同时,不给企业增负。
明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全责征管各项社会保险费,社保缴费基数将做实,短期看确实会让此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企业负担加重。
部分中小型企业,都是按照最低的工资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一来企业可以少交社保,二来员工到手工资会相对多一些,但在理论上来说这样做是违法的,由于之前不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所以多年来管理并没有那么苛刻。
改革后要按照实际的工资标准缴纳社保,企业需缴纳的部分多了,员工拿到手的钱也相对少了,无形之中增加了企业的压力,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压力。企业家曹德旺曾呼吁,别给大企业减税,小微企业的税直接免了。
今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是针对“部分企业或因此增加负担”的情况给予了政策指导,即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可以预期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落地前后,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有望出台。
关注点三:明确创投基金税收政策
会议要求,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解读:不久前,有关创投基金税负暴增的消息在网络广泛传播,“国税局在检查中重新要求有限合伙制企业中的自然投资人按照个人商户累进制税率5%-35%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主要是来自于一份注明有国税总局稽查局的文件,文件显示,在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新经济,引进投资类企业,自行规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为纳税人的,其转让股票所得,应按照“先分后税”原则确定合伙企业投资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要求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即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并要求各地税务局稽查局参照执行。
若真的照此执行,且追溯以往,有的创投基金光补缴相关费用就需上亿元。一时间,创投行业反响巨大,不少创投人士表示“对整个行业的打击很大”。
随后中国基金业协会表示已于与国税总局进行了交流,“和行业一起努力,我们一直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税收制度”。因没有公开文件,税率如何调整仍有变数。
今天的国常会可谓是给创投行业吃了颗定心丸,既表示要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还指出,要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此番表态或预示着,创投行业要么延续当前20%的税率,要么通过改革手段确定下来创投基金的税收政策,总体原则是税负不增。
关注点四:新三板个人所得税终于有了说法
会议表示,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
解读:“新三板投资者买卖股票是否需要交税”是个问题,此前因一直没明确,出现过新三板投资者被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缴纳交易个人所得税的案例。
亏了不征税,盈利就征税,这让新三板投资者倍感无奈。之前就一直有消息称,各地正在与财政部、国税总局审慎沟通,征还是不征将会从国家层面统一考虑。
目前国家说法落地,即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这意味着新三板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东转让不用缴个税。
另外,还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扩大了范围,会有更多的企业享受到优惠税收政策。
关注点五:支持有潜力但未盈利的创新企业上市
会议表示,支持有潜力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
解读:虽然只有一句话,但信息量极大。
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依法创造条件引导创新企业发行股权类融资工具并在境内上市。其中明确了符合试点条件的创新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的发行条件。
此前小米打算通过存托凭证的方式实现香港和A股两地上市,后小米决定推迟CDR,分步实施在香港和境内的上市计划。自此以后,截至目前,尚未有新的公司申请CDR发行,试点方案一度被搁置。
由于估值、市场低迷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发行CDR并非最好时机。国常会表示要支持有潜力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意味着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国家还是希望能A股上市。
制度设计到位,路已经修好,至于车何时上路,需天时地利人和。
附中国政府网原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增强带动就业能力、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为促进创业创新,会议决定,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会议指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有利于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扩大就业。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加快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保制度。二要出台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三要升级“双创”平台。更好发挥市场力量,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电子商务有机结合、互促共进。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使更多优质资源惠及群众。四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支持有潜力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五要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和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六要创新信用监管,监督共享经济平台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守安全质量底线。
会议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券商中国 原标题为:定心丸!国务院明确要让百姓真降税 企业社保与创投税收不增加 不让企业增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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