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横琴、平潭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1〕85号)和《国务院关于平潭综合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4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 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1号),明确了内地销往横琴、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并规定退税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为便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财税〔2014〕51号文件制发了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规定了横琴、平潭购买企业的退(免)税资格认定办法。横琴、平潭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按照2012年第24号公告规定办理退(免)税资格认定。区内企业为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备案登记的企业,办理退(免)税资格认定时,不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区内水电气企业办理认定不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保管注册登记证书,以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二)规定了区内购买企业退税申报的期限、程序以及提供的单证资料。
1.区内企业购买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的货物,应在购进货物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提供资料、凭证主要有:相关申报表及电子申报数据、从区外销售企业取得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加盖海关印章的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复印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
2.区内水电气企业向区外购进的用于区内与生产有关的水、蒸汽、电力、燃气,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提供的资料、凭证主要有:相关申报表及电子申报数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水电气使用清单等。
(三)其他退税管理事项。主要有:
1.正式申报退税前,应首先进行预申报,在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进行正式申报。
2.区内购买企业对申报退税的货物应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
3.区内购买企业购进货物(含水、蒸汽、电力、燃气)退税,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4. 购买企业将购进货物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不予办理退税;已办理退税的,应追缴已退税款。
(四)执行时间。
自相关监管设施验收合格、正式开关运行之日起执行。从区外购进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货物的,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从区外购进水、蒸汽、电力、燃气的,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上一篇: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通告
下一篇: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山西省汽车客票票面内容的公告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9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676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46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43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36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35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6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256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237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9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676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46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43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36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35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6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256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23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915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6854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5541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32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260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227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962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858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8217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15668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