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小艾财税 发布日期:2018-12-29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增值税明细科目全家福:
1采购业务
1、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如发生退货的,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后来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要转出。
比如: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不动产金额较大,一次性抵扣,可能国家压力大了,就要求分两年抵扣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二年可以抵扣了,再把剩下的一部分转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货到票未到,只需暂估货物金额,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然后再做正式分录。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6、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不能抵扣,因此不涉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这个科目
7、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购买方代扣代缴增值税。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科目
2销售等业务
1、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如果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则: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则: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代转销项税额)
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代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视同销售情形有:
用途 | 自产、委托 加工的货物 | 外购的货物 |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 √ | × |
投资 | √ | √ |
分配 | √ | √ |
无偿赠送 | √ | √ |
借: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主营业务收入
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8、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特别提醒:以前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现在终于统一了。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3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A房地产公司将一栋楼价税合计1000万元销售给M公司,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计算这栋楼对应的土地成本为300万元。开发成本是700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
贷:开发产品 700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由于税率更新,以下主要分析科目,不进行税率计算)
借:银行存款 xx
贷:主营业务收入 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xx
贷:主营业务成本 xx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106买入,212卖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212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106
投资收益 xx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xx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212买入,106卖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106
投资收益 xx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xx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212
交纳增值税时,应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4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外贸企业收购货物直接出口,并没有经过生产过程,所以不适用免抵退的政策,而是适用免税并退税的政策。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等生产货物然后出口,实现免抵退的政策。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收到出口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1)花100购进货物
借: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
(这个进项税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进项税额,因为不能抵扣,是填写在附列资料表二中“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处的)
贷:银行存款 116
(2)出口销售120,假设退税率13%
借:应收账款 1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
(3)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13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13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在规定期限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原因: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
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对于结转以后期间的进项税额,应: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注释:纳税人原购进货物和服务用于生产经营,且于购进时取得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完毕,但这部分货物和服务在购进后实际领用时没有用于生产经营而是转用在某项不动产在建工程里了,则这部分货物和服务不能再适用当期全额抵扣的办法,而将适用不动产分期抵扣的办法,即第一年只允许抵扣60%,因此,之前已全额抵扣部分的40%应在转用当期先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再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当期抵扣进项税额用于抵扣。
6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7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损益类相关科目)。
8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我们的文件规定,货物的留抵不能在服务的销项税额当中抵扣),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9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10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1)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取得销售收入正常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
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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