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1日
一、公告出台背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出台后,纳税人开具发票衔接、不动产一次性抵扣、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所需填报资料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出台该公告。
二、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实施后,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的,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及蓝字发票?
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如纳税人此前已按原17%、11%适用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三、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实施后,纳税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如何处理?
本公告第二条明确,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16%、10%适用税率补开。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纳税人还存在2018年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可根据18号公告相关规定,按照原17%、11%适用税率补开。
四、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入不动产,持有期间用途发生改变的,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
本公告第六条明确,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本公告第七条明确,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五、此次税率调整,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本公告第八条明确,按照39号公告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经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如果符合规定,需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 税总办发〔2019〕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9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67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46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434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36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35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6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256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237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9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67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46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434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36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35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6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256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23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915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6851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5541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32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260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227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962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858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8217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15666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