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为促进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三)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三、本公告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述政策。本公告发布前企业在2022年已购置的设备、器具,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五、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上述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日
上一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下一篇: 辽人社发〔2020〕7号 辽宁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
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
170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165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922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83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8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
596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59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559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
53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的解读
50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309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57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710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4877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398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3269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2889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280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687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
2597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384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309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079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1778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676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1602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571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4652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1297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1374企业所得税实务与汇算清缴实操手册
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2022年企税汇算清缴课程
2022年个税汇算清缴课程
全税种纳税申报实操课
发票实务专题课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