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海关总署决定扩大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扩大试点的范围是,在长江经济带海关(包括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下同)关区海运口岸进口,且向长江经济带海关以无纸化方式申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84、85、90章商品。
涉及公式定价、特案以及尚未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声明的,不纳入试点范围。
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62号公告执行。
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11月30日
上一篇: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4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告
下一篇: 财关税〔2016〕6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8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670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46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432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36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35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5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25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237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1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8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670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46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432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告
36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35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5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25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23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914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6845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5540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32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2260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227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962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1858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8214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15663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