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全部由公司负担,请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1570发布日期: 2018-08-30 作者:税海微波

一、结论

您公司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二、分析

企业为员工承担的按规定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保费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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