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往返两地,需要代开专票该怎么操作?
一、答案
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分析
纳税人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2)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证》(3)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方可适用上述政策就近代开。
三、建议
纳税人在非税务登记地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施税收管理。
四、税法依据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第二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二)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证》。
(三)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第三条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国税机关(以下称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纳税人应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第五条完成上述备案后,纳税人可向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代开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一)《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见附件)。
(二)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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