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4591发布日期: 2018-09-13 作者:张亮

一、结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非个人所得税。因为农民合作社属于法人制企业。


二、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法人制企业,而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这一类非法人制企业。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实际上是法人所得税制,所以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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