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832发布日期: 2015-09-2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的规定:一、自2014111日至201712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的有关规定执行。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5年9月28日)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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