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堆存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如何缴纳环境保护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879发布日期: 2018-11-24 作者: 张亮

一、结论

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不能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的,按照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二、分析

无组织排放是无法采用仪器检测和监测报告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所以只能采用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排放量。如果无法采用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的,可以采用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规定:三、关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计算问题:(三)在建筑施工、货物装卸和堆存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不能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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