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实行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以下销售额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来源:税台网 人气:1017发布日期: 2018-06-14 作者:刘海湘

一、结论

如果你公司差额前的销售额,即未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全部价款的销售额没有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你公司差额前的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则不能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转载需务必标明来源:税台网 刘海湘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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