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发放10月份的工资,那本月申报个税是报10月份的,还是上个月9月份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12-03
按照收付实现制,贵公司11月申报期内需代扣代缴所属期为10月的税款,即:10月员工实际取得的收入。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规定:“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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