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开具经营范围之外的发票吗?
一、结论
可以开具。
二、分析
营改增以后,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5月6日政策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中问答中提到:“9.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目前《发票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相反,《发票管理办法》强调纳税人应按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否则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
三、建议
实务中,虽然超出经营范围可以开发票,但需不需要变更企业经营范围呢?建议分两种情况处理:
临时性业务: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税目,自行开具发票。
经常性业务:先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然后自行在开票系统查找、增加税目开具发票。
四、税法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5月6日政策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中问答中提到:“9.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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