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有约定房租每月多少、空调基础运行费每月多少、公共设施设备使用费每月多少,合计每月多少。那么,我司在申报印花税的时候是按照房租来说申报还是按照每月合计金额申报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咨询中心 发布日期:2019-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因此,空调及公共设施设备使用也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应按合同总金额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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