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2019年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还可以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4-02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解读一第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问题,需要注意的是,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但是,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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