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是否免征增值税?
一、结论
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二、分析
享受主体: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
享受条件:
1.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
2.农业生产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农业生产。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四条 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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