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税台网 人气:1087发布日期: 2019-06-14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6-1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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