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边销茶是否免征增值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870发布日期: 2018-07-07 作者:税海微波

一、结论

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这里所称的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该优惠政策执行至20181231日。


分析

享受主体边销茶生产企业及经销企业。

享受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适用企业仅为边销茶的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生产企业仅指列名企业。

2.免税货物仅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

3.纳税人销售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不予免税。


三、注意

1、生产企业仅指列名企业。

2、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不予免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9  税台注释:根据2016.07.25 财税〔20167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本文优惠政策延期到20181231

一、自201111日起至201512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

二、纳税人销售享受本通知规定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不予免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673号):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9号)规定的增值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8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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