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能否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使用?(厦门税务)

来源:税台网 人气:597发布日期: 2021-02-1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答:不能。根据财会〔2020〕6号的规定,各单位无论采用何种报销、入账方式,只要接收的是电子专票,则必须归档保存电子专票。单位如果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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