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中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是什么?(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468发布日期: 2021-07-2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初创科技型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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