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扣除条件的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518发布日期: 2021-07-2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除大病医疗外,其他5项专项附加扣除,只要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符合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扣除条件时,就可以向工资薪金的扣缴单位填报相关信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或者纳税人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填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享受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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