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供软件平台为建筑公司拉业务,与客户和建筑公司签订的三方建安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930发布日期: 2018-07-14 作者:伍逸

一、结论

具体情况要根据合同签订内容而定。


二、分析

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八条的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2.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十四条: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三、建议

因此需要根据企业的合同是否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明确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未明确则属于应税凭证,需要缴纳印花税。


四、税法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八条

国税发[1991]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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