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调整后的差额通过什么渠道补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049发布日期: 2021-10-1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答:需自行缴纳基数差额的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以下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1.今年1-8月已办理退休人员、暂停缴费的企业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https://sbf.qingdao.chinatax.gov.cn),通过“个人身份补缴欠费”模块进行补缴,或下载青岛市税务局的手机税税通APP,通过“办税-个人办税”的“个人身份补缴社保费”模块进行补缴。上述两种方式无需注册登录,可直接进行查询补缴。

2.灵活就业人员仍按原缴费渠道进行缴纳,即通过在代扣代缴银行账户中足额存款进行缴费,或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社保费缴纳渠道缴费,也可下载青岛税务手机税税通APP,通过“办税-个人办税-灵活就业、居民社保费缴纳”模块进行查缴,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指定银行柜台或通过税务自助办税终端、登录电子税务局等方式进行查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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