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664发布日期: 2021-02-2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答: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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