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票方丢失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后应当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631发布日期: 2021-01-2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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