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还是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021发布日期: 2021-08-13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因此,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应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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