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10月申报时没有享受,第四季度申报时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837发布日期: 2021-12-03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一、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

(一)……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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