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407发布日期: 2021-10-19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的0.5%的比例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用人单位,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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