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当月单位社保费未能托收成功,逾期如何补扣社保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663发布日期: 2021-05-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税务部门是根据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推送的缴费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费额进行扣费,一般情况下缴费人需要确认银行账户正常,协议有效且银行账户余额充足,税务部门将提供扣款服务,用人单位无需自行操作,等待银行扣款即可。若缴费人存在协议无效、账户被冻结、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以及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未推送有效财务账等问题,则当月社保费无法托收成功。具体无法扣费原因建议缴费人咨询各区办税服务大厅。

当月属期的社保费批扣数据的征集有效期将在每月最后一天到期,从次月1日起如果缴费人需要补缴上月属期的社保费,需要缴费人重新发起申请(方式可为前往社保站前台办理或者社保局的网上申报服务系统重新发起),待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将单笔特殊缴费推送至税务部门,缴费人在征集有效期内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深税、微信税务局、大厅前台等渠道进行缴费,也可以等待批扣。有关滞纳金及权益享受问题请咨询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热线:12333或1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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