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报送哪张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557发布日期: 2021-01-2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如果您年度内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需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如果您年度内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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