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外国企业有贸易往来需要向其支付一笔5万美元以上的外汇资金,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文列明的应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情形,该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576发布日期: 2021-03-11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您可以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在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界面输入必录项申请信息后,点击【下一步】,上传附报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申请提交完成。此备案申请一旦提交成功,系统自动生成备案表编号及验证码,同时向经办人发送短信,纳税人凭备案表编号及验证码前往指定银行付汇即可,无须打印纸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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