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有的员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的直接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政策,但不在确认名单里面,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无法手动增加,应当如何处理才能享受直接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582发布日期: 2021-02-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若扣缴义务人确认相关人员确实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人员纳税人识别号、姓名等基础信息,由税务人员在系统内进行查询核对。确实符合条件的,由税务人员修改名单后,扣缴单位当月及后续月份可直接在本单位扣缴客户端或WEB端办理相关人员预扣预缴申报并享受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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