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库等房屋附属设施的契税应如何计算?(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399发布日期: 2021-12-17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的规定:

“二、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

……

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

六、其他  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