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是否需要开具捐赠票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431发布日期: 2021-12-17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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