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工资薪金?(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441发布日期: 2022-02-2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属于劳务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属于工资薪金,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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