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成员实体与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截止日期不一致,要怎么确定该成员实体的信息披露期间?(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604发布日期: 2022-05-1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国别报告应当涵盖最终控股企业的完整会计年度。成员实体与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截止日期不一致的,成员实体信息披露期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一)使用成员实体的会计年度,即成员实体会计年度截止日期在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的会计年度;

(二)使用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

上述方法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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