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需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吗?(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1087发布日期: 2022-03-3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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