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纳税人可以自什么时候开始申请?(上海市税务局)
答: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小型企业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中型企业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大型企业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 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全额退还。
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 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 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